关于开展年度新媒体账号、自办纸质刊物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新媒体账号、自办纸质报刊期刊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信息传播、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作用,加强校内各宣传平台建设管理,构建起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聚合传播的新格局,现就年度校内新媒体账号、自办报刊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备案范围

1、以学校名义开设的官方新媒体账号,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2、各学院、各部门开设的官方新媒体账号,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3、教师团体、协会开设的新媒体账号,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4、学生社团组织开设的新媒体账号,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5、其他以组织或团体名义开设的新媒体账号,自办纸质杂志、期刊、报纸;

二、审核备案要求

1、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媒体、纸质刊物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刊物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对设立的微博、微信、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账号,纸质刊物等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摸清底数,完善队伍,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的问题。现有新媒体平台账号、自办刊物,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备工作。已停止运营的新媒体账号,需及时注销关闭。

3、各单位、各团体须新开设新媒体平台账号、自办纸质刊物,须先到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开通。

4、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要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逐一填写报送《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登记表》《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刊物备案登记表》。其中,各教师团体、协会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由审批挂靠单位负责统计报送;各学生社团组织开设的新媒体,由校团委负责统计报送。各学院内部班级QQ空间、学生组织QQ空间由各学院党委负起备案监管、运营管理职能,不再报送。

5、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填写《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登记表》《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自办纸质刊物备案登记表》并于12月9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报送。

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

曲阜校区:科技实验大楼803办公室  刘老师

日照校区:办公楼236(原会馆2236)办公室 尹老师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2196319@qq.com

联系人:刘萌  电话:0537-4455547


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6日

 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媒体平台账号审核备案登记表.docx

 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自办纸质刊物备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