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讲好曲园故事、擦亮曲园名片,现开展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一)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二)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部门单位中负责或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职员工。

二、参评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机制健全。新闻宣传工作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主管主抓,新闻宣传稿件的采写、审核、编发等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成效显著。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充分,新闻采写及时、审核把关到位,在校内外媒体刊发新闻报道数量多、质量高。

3、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规定,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媒体的采访报道工作,无重大负面新闻产生。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与上级部门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与要求,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负责,获得本部门、单位的认可与推荐。

2、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新闻报道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3、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和重大差错,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评选办法与说明

(一)申报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需认真填写并及时报送《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或《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二)关于新闻作品刊发数量的统计原则

1、申报表中关于校内媒体刊发新闻作品的统计对象为:由本单位师生撰写或拍摄,并在校内媒体(学校中文网站、《曲阜师大报》、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的新闻报道。

2、申报表中关于校外媒体刊发新闻作品的统计对象为:由本单位师生策划或者撰写、拍摄,并在校外媒体刊发的新闻报道。校外媒体涵盖: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及其新媒体或客户端),上级部门的网站、新媒体或客户端,以及其他重要网站或新媒体平台。

3、纳入评选的新闻作品主要指反映我校办学育人成果与特色、事业发展典型经验以及师生先进事迹的报道文章或图片、视频,学术理论类、评论类、心得体会类等作品不纳入统计。

4、新闻作品的作者认定以媒体刊发时的署名为准;先进个人评选中,多人申报同一篇无署名作品的,该新闻作品不予统计。

5、申报单位与个人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说明及申报表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内容,与要求不符的新闻作品一律不纳入统计。

(三)宣传部将根据单位与个人的具体申报情况,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统计、核查、评选。

四、评选时间与联系方式

(一)各部门单位请于2022年3月10日至25日填写申报表,纸质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曲阜校区报送至科技楼803办公室,日照校区报送至办公楼236办公室;电子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fnuxc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部门名称+202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优”。

(二)联系人:李文振  联系电话:0537-4455680


附件1: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021年度).doc

附件2: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021年度).doc



华体会·体育,华体会(中国)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0日